
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内容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近期发现,部分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未严格执行上述文件要求。
现进一步明确:各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必须按财政部文件要求执行,相关内容发布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其他补充事宜”中。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对此项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不符合要求,将在代理机构评价检查中予以扣分通报。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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